按照局党组分工,主要分管计财科、征管科、税警队和征管分局、张湾税所,对分管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我认真学习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廉政规章和中纪委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策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实实在在做事,明明白白做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管好自己,管好家属亲戚及身边的人,管好分管科室、所,协助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认真参加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党培养起来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多年的切身实践,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不重视理论学习,就不可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鲜明的政治立场、牢固的思想基础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就不可能做到统揽全局,胜任工作。根据县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我积极参加此次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深刻剖析,积极整改,使自己在党性觉悟上有了很大的提高,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按时完成了要求的必读篇目和部分自选内容的学习,撰写了3万余的读书笔记和10余篇心得体会。通过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不同时期的先进典型,反而教训。进一步牢固了马克思理论功底,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按照要求,对自己近年来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廉洁自律以及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入地剖析,查明了根源,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查摆问题四个大方面,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
二、严于律己,勤政廉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始终坚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安身立命之本,时时、事事、处处做到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首先,严格要求自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作为直接主管财务的领导,我从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借机敛取财物,决不占用公款、公物。在房子、车子、公务接待和日常工作中发扬勤俭朴素作风,不超标准、不违反规定,不伸手,不说情,坚决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其次,对自己的家人、亲属也严格要求,决不允许他们收取下属或纳税人的礼品、礼金,坚决和制止他们用我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无论家属及近亲没有经商办企业活动,自己也从未接受下级或纳税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没有占用下级或纳税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钱物,自己及家属没有接受下级单位或纳税人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没有用公车进行私人旅游活动,没有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三是认真管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同志,与各位科所长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经常与他们谈心,让他们把自己的生活条件多与困难群众相比、与过去相比,在各种场合时时提醒他们要珍惜自己的名节和人民赋予自己手中的权利,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坚决不做一失足而千古恨的事。
三、加强“两权”监督,认真抓好自己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与主管科室、所签订了7份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从廉政角度出发,完善征管办法,加强监督,杜绝税收执法中出现的不廉问题。年初对县东煤铝征管办法进一步完善,有效地解决了目前工作中出现的欠缺和漏洞。狠抓责任追究,切实履行职责,对出现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积极支持局党组的处理意见。加强行风建设,搞好行风评议,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先后有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等100余人参加,在分管的基层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 200份,全部收回有力地促进了主管单位的行风建设,干事创业,清政廉洁,优质服务之风蔚证兴起。
在今年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经费管理,严把财务审批关,号召全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每一项支出认真查看,仔细核对,严格按照规定签,不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对大宗物品采购和使用、经费的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保证“阳光作业”,将各基层单位经费纳入统一管理,杜绝了“小金库”现象。同时,严格执行省、市、县制止奢侈浪费若干规定,进行内务公开,定期公布会议费、公务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车辆费用开支等有关事项,接受监督,提高权力透明度;对局办公电话实行包月制,每月节省电话费支出XX多元;对局机关小食堂加强管理,杜绝浪费现象,每月节省好伙食费1000余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XX年,我在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上,分管各科室、所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在协助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下了一定的功夫,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足尚待我们弥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我局得到切实的落实。
地税部门工作自查报告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坚持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实施监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二)突出监督重点部位和领域,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关键。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和领域。虽然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三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自查报告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坚持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实施监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二)突出监督重点部位和领域,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关键。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和领域。虽然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三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三)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的长效机制
1、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过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最大限度地防止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错误偏差。
2、健全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职务变动、个人财产和收入、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等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地方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审核,对隐瞒不报的,除严肃批评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4、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每年根据上级、同级纪委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的疑点问题、关心的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以请纳税人或有关方面的代表对地税干部现场提问、质询的方法,要求地税干部现场答题、加强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运用,扩大评廉结果的反馈范围,保证群众的知情权,促进述职述廉监督作用的发挥。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都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干部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四)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1、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的良好势头。
2、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在继续充分发挥特邀民主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廉政预警机制,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发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中心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廉政预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
3、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审计、财经等部门对地税干部的监督,实现内外监督结合,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地税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广大地税干部始终处于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型的内外监督之中,形成立体化监督的态势。
(五)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
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完善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系统上级管理的体制,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抓紧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的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限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发挥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接触多、信息灵的优势,取得监督效能的最大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则要从干部任免、人员编制、业务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经费管理等各方面,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导。
(六)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地税干部的廉政情况。定期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在廉政勤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提拔使用力度,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奖励,并把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作为体系防腐的重点机制之一予以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地税公务员从奖惩、津贴、休假、保密到退休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
地税副局长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查报告
连日来,通过认真学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xx在省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逐条对照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八个方面的情况,感触很深,感慨很大,深深认识到自己虽在基层领导岗位任职多年,但距党组织、上级领导、干部群众的要求、期望还相差许多,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学风端正,但存在“学得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欠缺”问题。
几年来,自己始终能把讲学习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修身养性,勤练内功,借以提升自己的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不失时机,自觉主动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吸收精华,开拓视野。自增压力、检验学习成效,XX、XX年自己连续2年报名参加了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并通过了《税法一》、《税法二》二门科目,成为当年全市税务系统最早参加《注税》考试的科级干部。学以致用,积极撰写调研文章,XX年以来,自己所撰写的调研论文,先后有多篇被市税务学会收集汇编并获奖。结合形势,把握大局,主动走上讲台,每年坚持1-2次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好政治、经济形势宏观分析专题党课。
但是,自己也深感在学风上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科学理论学习钻研不深、不透,泛泛而学,溜一遍,看看标题,浅尝辄止,认真思考,积极探索不强;对专业政策学习存在不系统、不细化问题,只知大概,不懂细节。如当前税收上的热门话题“个税、二手房税收、社保”等等,没能很好地静下心来,进行认真的梳理、鉴别、学习、研究,面对询问、咨询底气不足,还得找依据、找政策。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不能更深入地运用党的理论,站得更高的高度分析、研究市情、区情、局情,分析研究税收征管新动态,新问题。
(二)品行良好,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所淡化、表率模范作用有所削弱”
任职几年来,自己始终能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慎权、慎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执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见贤思齐,做到“常修不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踏实做人,老实干事。
但是,不无惭愧地说,这几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表率作用也有所削弱,主要表现在:对基层干部反映的问题,没能在职权、职能、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客观上,认为有“一把手”,基层反映的问题大多是系统性、复杂性、经费上的问题“副职”决定不了;主观上,认为孤掌难鸣,没有统一认识,没有形成合力,水不到、渠不成,自己干着急,没用。在表率作用方面,在执行制度上,还未能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尤其在遵守工作作息制度上,还未能当好表率。
(三)作风严谨,但“一抓到底的工作恒心有所退化,事争一流的工作决心有所淡薄”。
从踏进税务工作的门坎的第一天起,自己心中就有一股愿望:做人,就是要有一股骨气;做事,就是要有一种事争一流的精神。秉承着这种追求和个性,影射到税收工作上,就是“逢旗必夺、事争一流”。基层的困难,就是无声的命令。几年来,在关键时刻,自己始终都能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哪里有“钉子”,哪里就有我的形象,哪里有阻力,哪里就有我的影子,始终坚持与基层的干部群众风雨同舟、共患难。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抓工作的恒心有所退化,事争一流必胜的决心有所淡薄。”表现在:工作时紧时松,抓一下、好一会,松一点,摊一片;争一流、夺一流、创一流的激情与决心有所淡薄;工作浮于机关、沉于基层、开展调研的少;具体工作、实际工作部署的多,抓落实、抓督导、抓检查的少;求全责备基层的多,帮一程,扶一把的少;走马观花的多,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深挖根源的少。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要强化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觉悟。
要把讲学习,端正学风,作为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之一。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自觉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一要在“深”上下功夫,系统地钻研税收理论知识、税收法律知识、税收专业政策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成为懂本行、精通业务的税务行家,争取在明年重新报考注册税务师,并力争通过二或三门的科目考试;二要在“广”上作努力。学政治、经济、文学、电脑运用,力求博览群书,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锐意的进取精神,用党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把学习的体会、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全局的本领,三要在“带”上求实破。我局去年参加省、市局“三员”考试32人,其中27人,今年需要补考。干部业务素质,形势严竣。要建立长效的学习培训计划和奖惩激励机制,要打破常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方法,互动互帮互学,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要有效的利用党总支“业余党校”这一舞台,狠抓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做到“支部搭台、党员唱戏”。力争四月下旬,全局参考人员全部过关。
(二)要增强品德修养,时刻保持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要关心民情、顺应民意、化解民忧、排除民难,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力戒空谈,办实事,求实效,在基层中吸取营养,在群众中获得智慧,努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决议和决策,尤其是“一帮一”“结对子”工作,深入剖析基层单位工作开展进展慢、难度大的问题及其队伍思想现状,找准对象,做好一人一事工作,解疑释惑,消除疙瘩,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干事业。
(三)要增强团结意识,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从我做起,从身边抓起。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地税的形象,需要全局上下的倾心呵护;地税的明天,需要全体人员的共同浇灌。要把维护队伍的团结、要把维护班子的团结,作为自己言行举止的最高准则,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牢固树立集体荣誉感和光荣感,自觉遵守、服从组织与“一把手”的领导。心胸开阔、以人为善,做到不利团结的话不谈,不利队伍稳定的行为不做,努力为构建和谐地税尽职尽责。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地税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局今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组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总支书记负全责,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监察科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党组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局的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今年全市公务员工资调整后,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按比例重新计算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并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区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局共收缴党费10298元,全部足额上缴区委组织部。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监察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各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监察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将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因我局的党员数不多,党费收缴数额较小,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帐簿记录及专门的银行帐户;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